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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PCR扩增仪等疫情防控紧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SMTHJL【2020】027号
2.项目内容:将乐县总医院PCR扩增仪等疫情防控紧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万元) | 是否进口产品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包一 | 1-1 | PCR扩增仪等医疗设备 | 1 | 批 | 89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3.询价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0年9 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到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询价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21号12楼
5.投标人资格:
5.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提供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5.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5.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0年 9月25日(上午09:30)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0年 9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21号12楼
9.标书售价及要求: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装入密封袋,盖上公章并注明“将乐县总医院PCR扩增仪等疫情防控紧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中路21号12楼
电 话: 15892077003
联系人: 小杨
招标单位:将乐县总医院
电 话: 杨先生
联 系 人:0598-5020232
12、以上如有变更,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将乐县总医院官网进行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13、本次采购货物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本项目仅参考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方式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