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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
七氟丙烷(灭火剂)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将乐县总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七氟丙烷(灭火剂)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ZF2021(XJ)-JL012#
2.招标项目内容: 七氟丙烷(灭火剂)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七氟丙烷(灭火剂)采购及安装项目 | 壹批 | 8万元 | 详见标书 | 将乐县总医院 | 杨科 | 13860580069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梅列工商企业大厦4F)
5. 联 系 人:小熊 小李 0598-8291048 电子信箱 :2293166767@qq.com
6.投标人资格:符合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须具有经营消防器材(设备)的销售或生产资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除投标文件中要体现外,开标现场还需随身携带一份《投标人代表授权书》。)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 日09 :30 (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8.开标时间:2021年8月3 日09 :30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将乐县新华村部二单元四楼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行
账 号:935003010008080018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将乐县总医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