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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项目市场价格及方案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浏览:2411

将乐县总医院无陪护病房服务项目

市场价格及方案征集公告

将乐县总医院拟启动无陪护病房服务项目现进行市场价格征询欢迎有国内具有资质供应商前来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各供应商将报价相关资料盖公章后邮寄到:福建省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将乐县总医院第一综合楼11楼财务科) 喻先生(收),联系电话:0598-5020025,电子版材料发至jlxzyyzbb_a@sina.com邮箱;电子邮件注明“将乐县总无陪护病房服务项目+报价公司+报价人+联系电话”。报价单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17:30,(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公开征集情况作为了解市场情况及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主要技术参数的参考依据,现将本次方案征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号)、《关于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 〔2022〕1002号)、《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 医政〔2014〕110 号)、《福建省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 【2013】68 号)及《医院护理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将乐县总医院启动骨科神经科、普外泌尿科、康复科三个科室无陪护病房,开放床位120张。

二、项目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号)、《关于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 〔2022〕1002号)、《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 医政〔2014〕110 号)、《福建省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 【2013】68 号)及《医院护理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2、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管理人员1人(配置标准:每增加20名护理员增加配置1名管理人员);乙方提供服务的护理员配置: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40分患者数与护理员数配置比例1:0.3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40分护理患者数与护理员数配置比例1:0.15-0.2。乙方在平均用工量基础上保持10%的备用人员,根据各无陪护病区患者数量动态调配护理人员,保障患者陪护需求。

3、陪护及收费标准均参照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进行,收费以实际考勤和考核标准打分为准。

三、经销商递交资料

1.首页(项目名称、经销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DRG/DT整体护理除外部分(Barthel评分标准)报价单

3.经销公司三证

4.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

5.经销公司对销售代表的授权书(法人无需提供授权书)

6.法人及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7.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声明函;

8.参加方案征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1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上均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将乐县总医院

        2024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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