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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7          浏览:1014

将乐县总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将乐县总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乐县环城东路17-31喜来登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4-049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将乐县总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乐办事处开标室(将乐县环城东路17-31喜来登)

方式:电话联系或发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乐办事处开标室(将乐县环城东路17-31喜来登)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乐办事处开标室(将乐县环城东路17-31喜来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同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将乐县总医院

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0756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8-8259969         小邱0598-2325066(将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0598-8259969

4. 监督电话      

将乐县总医院行风办     

李女士: 0598-5020009  

 

                          将乐县总医院

                 

                   2024年0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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