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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建设(总务)物资采购项目 方案及价格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6-09-30          浏览:195

将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建设(总务)物资采购项目

方案及价格征集公告

 

  我院现对将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建设(总务)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方案及价格征集,本次征集方案将无偿提供给我院使用,将作为我院编制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并递交资料。

 

一、项目名称:将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建设(总务)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1批(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11.5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概况: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2026年妇幼保健专科规范化门诊建设等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26]555号)等文件精神,将乐县妇幼保健院被确定为福建省妇幼保健专科规范化门诊建设项目2026-2027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馆建设项目单位。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安装地点

 将乐县总医院妇产儿科大楼7楼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须结合中医馆传统文化特色与妇产儿科特殊环境,提供兼具功能性、安全性与文化美学价值的物资,打造温馨宁静、辨识度突出的中医诊疗空间。  

2、所有物资须符合儿童及孕产妇使用安全标准,便于清洁消毒,且可耐受高频次消毒剂腐蚀。                                                      

3、标识系统须融入中医文化元素(提供参考图片或色号),选用耐久不褪色材质,整体颜色与中医馆色调协调统一。中医文化宣传内容由院方确定,供应商负责设计、制作及安装。

4、艾灸排烟系统须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配置,安装位置、轨道走向及升降器高度须与院方确认后施工,确保排烟效果并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结构。

5、安装工作须在院方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干扰妇产儿科大楼正常医疗秩序,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现场保护与安全防护。

六、供应商提交资料

以下纸质资料需顺序装订且均须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的报名单位均视为无效报名。(A4纸打印)提供一份。

1、报价单:本项目供应商报价须涵盖货物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代表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5、提供的方案需包含项目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等;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7、如有,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任选一个);

8、如有,需提供服务客户的名单;

七、方案提交地址及咨询时间:

1、征集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7:30(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纸质资料提交地址:

收件地址:福建省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将乐县总医院第二综合楼五楼总务科)

联系人:陈(收)

联系电话:0598-5020238 。

3、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jlxzyyzbb2024@sina.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将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建设(总务)物资采购项目+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项目技术参数要为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档。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对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供应商,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因参与方案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我院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3、应征供应商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供应商承担。

4、本次征集方案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所有报名供应商均默认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6、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院方。

将乐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建设总务物资采购市场方案及价格征集公告附件.doc

 

 

                                                               

将乐县总医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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